1.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2. 55-64歲失能平地原住民
3. 49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
4. 65歲以上僅IADL失能之衰弱老人
1.提供活動空間,開放予社區失能、失智者及家庭照顧者使用。
2.整合與開發區域長照資源、志工資源,建立長照資源資料庫;建立在地化服務輸送體系,整合與銜接B級與C級資源。
3.協調連結照顧服務資源,依該區域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研擬之照顧計畫與個案討論並協調安排長照服務。
4.促進長照資源多樣性,開創當地需要但尚未發展的各項長期照顧服務項目。
5.提升培植區域長照服務能量,開放區域內長照服務單位共同參與。
6.資訊提供與新聞宣導。
7.透過社區巡迴車與隨車照服員接送,串聯A-B-C服務。